白沙古井商標不侵權古井貢酒告國家商標買賣局敗訴--商標買賣--十象網
- 作者: 十象商標官網 發布時間:2024-01-12 17:08:39
- 摘要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國家商標買賣局與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井貢酒”,000596.SZ)訴爭商標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2019年12月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國家商標買賣局與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井貢酒”,000596.SZ)訴爭商標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2019年12月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19年8月23日裁定的行政判決書((2017)京73行初546號)顯示,原告古井貢酒認為第三人李某于2012年6月8日申請的商評字[2016]第101732號關于第11040761號“白沙古井”商標(簡稱“訴爭商標”)標識用于巧克力、黑麻片等商品,完整包含了引證商標“古井”,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嚴重擾亂商標注冊法律秩序,損害古井貢酒的合法權益,因此古井貢酒認為訴爭商標依法應予無效宣告,并請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此做出裁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某于2012年6月8日申請注冊訴爭商標“白沙古井”,注冊號為11040761,專用權期限至2024年5月6日,用于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巧克力、黑麻片;古井貢酒于1994年12月22日申請注冊引證商標,注冊號為872845,專用權期限至2026年9月20日,用于(第33類)酒(飲料)、食用酒精。
行政階段,古井貢酒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的證據主要包括:國家主管機關或行業協會授予古井商標各種榮譽的證據;新聞媒體對古井商標聲譽的宣傳報道證據;原告部分產品銷售合同及發票;引證商標所標示商品的酒瓶及外包裝照片;引證商標維權的異議裁定及異議復審裁定;第三人惡意搶注商標信息列表。
訴訟階段,古井貢酒及李某均未向本院提交證據。另查,根據中央機構改革部署,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由國家商標買賣局統一行使。
原告古井貢酒訴稱,在訴爭商標申請日之前,古井貢酒的引證商標經過原告長期持續、大量、廣泛的宣傳和使用,在安徽當地家喻戶曉,已構成馳名商標。訴爭商標完整包含了引證商標“古井”,且第三人的惡意搶注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嚴重擾亂商標注冊法律秩序及損害古井貢酒合法權益。
綜上,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訴爭商標依法應予無效宣告。被告國家商標買賣局則辯稱,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古井貢酒的訴訟請求,而李某未陳述意見。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該案所涉及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不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因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其申請注冊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古井貢酒提供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引證商標已構成商標法規定的馳名商標。
此外,即使引證商標構成馳名商標,訴爭商標也不易使相關公眾認為使用訴爭商標的商品與原告存有某種特定聯系,因此,古井貢酒提出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而且該案在案證據不能證明李某申請注冊訴爭商標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之情形,故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古井貢酒的訴訟請求。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老八大名酒企業,坐落在安徽省亳州市。公司前身為起源于明代正德十年(公元1515年)的公興槽坊,1959年轉制為省營亳縣古井酒廠,1996年改制為“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擁有員工8000余名,是國家大型一檔企業。
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30日,注冊資本5.04億人民幣,于1996年9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梁金輝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2.71億股,持股比例53.89%。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16日,注冊資本10億人民幣,梁金輝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該公司由亳州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監管。
截至2019年12月5日收盤,古井貢酒收報113元,總市值497.87億。古井貢酒于10月28日發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前三季度古井貢酒實現營收82.03億元,同比增長21.31%,歸母凈利潤17.42億元,同比增長38.69%;扣非凈利潤16.1億元,同比增長32.0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2.41億元,同比下降11.67%。
經不完全統計,古井貢酒近年來就侵害商標權糾紛訴訟已達千起。據天眼查顯示,自2016年8月2日至今,古井貢酒關于侵害商標權糾紛的法律訴訟歷史記錄達1609條,僅2019年1月2日至今就有515條記錄。而中國裁判文書網也顯示,古井貢酒關于侵害商標權糾紛的文書達到2143篇。
古井貢酒近期另一次訴訟被駁回是在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2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8)最高法民申5262號)顯示,古井貢酒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因與被申請人安徽金迊駕囍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迊駕囍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皖民終46號民事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古井貢酒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駁回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