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一件事”改革
- 作者: 小象 發布時間:2024-01-13 17:36:48
- 摘要
·持續加強知識產權數據資源供給,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基礎數據開放種類增至44種,基本實現“應開放盡開放”。
·持續加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數據資源供給,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基礎數據開放種類增至44種,基本實現“應開放盡開放”。
健全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數據中臺、產業導航、交易轉化、專利預警、數據查詢、一站保護等多跨協同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公共運營服務平臺。加強商標品牌服務指導工作。深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一件事”改革,提升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培育國際化、專業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
就《商標法》第4條與第44條第1款的關系而言,第4條將第44條第1款項下發展出來的規則所調整的行為納入了其規制范圍,《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對于《商標法》第44條第1款的規定也較2021年修改前大幅縮減。但第44條第1款仍然可以在兩個方面發揮作用,一是適用于狹義上的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注冊商標的情形,二是仍作為商標搶注的兜底條款,用于“孵化”規制商標搶注行為的其它規則,包括第4條不能涵蓋的“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申請行為。
對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強鏈、企業專利導航、地理標志商標注冊培育、地理標志運用促進五類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給予每項最高100萬元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家。
一、促進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激發創新活力。鼓勵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產出。資助發明專利創造,對獲得授權的海外專利經確認后每件給予1萬元資助。鼓勵開展專利導航示范項目。聚焦我市“1+5”現代產業體系,鼓勵引導縣(市、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以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專利導航示范項目,擇優給予每個項目20萬元資助。支持商標品牌建設。對新獲得中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保護產品)的組織,一次性獎勵3萬元。支持地理標志優勢產業培育。對列入市級地理標志保護工程的項目給予10萬元資助。
實施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程。按照方案要求,我市每年將立項15項市級專利導航項目,并完成項目驗收。建設10家地方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轉化中心,評選市級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托管工作試點園區10家。每年選擇1—2個重點產業或專項,以專利大數據研究為創新發展提出指導性意見。爭取在全市范圍內建設20個商標品牌指導站,爭取培育省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1個,力爭完成至少2件中國馳名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申報。
聚焦穩企強鏈,完善運用機制。江蘇省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局會同相關部門,圍繞晶硅光伏等20個細分領域開展專利導航,支持南京大學等31家單位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遴選20家龍頭企業實施商標品牌培育和保護項目;與審協江蘇中心深度合作,開展第二批“產才對接”行動。江蘇省持之以恒規范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行為,扎實推進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出臺助企紓困解難15條工作舉措。上半年,支持1493家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貸款億元。
實施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健全高價值專利培育體系,加強重點領域原始創新和卡脖子技術聯合攻關。加強重點商標培育保護,高標準建設“西湖龍井”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實施版權創新發展工程,強化版權發展技術支撐。開展“護航”“藍天”等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商標惡意注冊、專利假冒侵權和非正常申請等行為。
(5)使用注冊商標,商標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的一,或者武平注冊事項的;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我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以及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商標侵權,大多都是按照商標侵權行為的內容或者類型來確定案件管轄和案件主體的。
深化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積極發揮專利導航作用,推進商標品牌建設,加強馳名商標保護,大力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商標品牌。
今年上半年,新疆登記備案企業專利商標質押項目44筆,通過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質押助企融資億元、同比增長317%,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呈現快速增長、持續向好態勢。